封面西安銀行2023年社會責任報告
——本文為“西安銀行”篇。
研究員 | 王曉瀟

合規內控問題屢遭處罰 一支行長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近期,西安銀行面臨一系列來自金融監管機構的處罰。12月1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公開信息顯示,因“崗位相互制衡不到位”,西安銀行延安分行被金監總局延安監管分局行政處罰30萬元。今年11月,西安銀行渭南分行還因“集團客戶統一授信執行不到位”,被金監總局渭南監管分局處以25萬元罰款。
對于內控合規建設,西安銀行在其社會責任報告中稱,除構建了由專業條線管理部門、風險管理合規部門、內部審計部門共同組成的 “三道防線” 這一行業普遍做法外,該行還建設了集非現場數據分析、現場審計作業、監測預警及知識庫為一體的自動化內部審計平臺,提升內審質量。
在合規文化培育方面,西安銀行表示已開展制度知識庫搭建工作,完成了1200多項制度的入庫工作,并強化支行輕微違規積分管理與使用,提升業務層合規意識。合規培訓上,西安銀行以監管動態、案例分析和問責后果等為主題,開展了針對2,000余人次的合規專項培訓。以該行披露的員工數量為基準進行計算,接受合規培訓的員工比例近三分之二。
12月10日,金監總局陜西監管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西安銀行某支行長因信貸業務違規、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本次處罰可能緣起一次400萬元資金的異常流轉。裁判文書網的兩份相關法律文書展示了該事件的部分細節。
一份2019年陜西省大荔縣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中提及,西安銀行健康路支行時任行長,因其所負責的某公司貸款出現逾期問題,在原告未到場時僅口頭同意的情況下,用特種轉賬方式將原告400萬元轉至該公司賬戶。后該公司申請破產,借款分文未還。原告遂起訴運作這筆借款的支行長以及該公司。不過,此案件被大荔縣人民法院以被告有經濟犯罪嫌疑為由,駁回起訴,犯罪材料移送公安機關。
隨后,出借人又將西安銀行健康路支行告上法庭。據一份2022年底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顯示,原告訴稱,特種轉賬借方傳票將原告存款直接劃轉至其他第三方賬戶完全屬于違規操作,西安銀行健康路支行應當為其違規操作行為向原告承擔賠償責任。不過,雁塔區人民法院最終以原告無證據充分舉證等原因,駁回訴求。
此外,西安銀行在內控合規方面存在的薄弱之處,在反洗錢工作開展過程中也有顯現。
上周,西安銀行因為“違反支付結算、反洗錢、貨幣金銀、國庫及征信管理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陜西分行罰款379.2萬元。這是今年人民銀行陜西分行針對轄區內金融機構開出的最大一筆罰單。同時,西安銀行時任運營管理部、合規部以及反洗錢中心等部門負責人也被處以合計10萬元罰款。
對于反洗錢,西安銀行在社會責任報告中闡述了一系列舉措,管理機制上,明確董監高以及反洗錢領導小組和業務部門的管理職責,形成“總-分-支”三級管理;制度與流程上,要求將客戶盡職調查、風險管理和保密等合規要求融入業務;新技術運用上,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平臺進行反洗錢監測分析等。
然而,西安銀行仍因反洗錢相關問題受到監管處罰,這或許表明其在制度執行、內部監督等環節可能存在漏洞與不足,未能切實將反洗錢工作全面有效地落實到位。

年報披露不準確 三季報信披“造烏龍”
在2023年的社會責任報告中,西安銀行表示多方面深化公司治理,以公司章程為統領,完善公司治理相關的制度;優化三會一層運行機制,確保權責明晰有效制衡;加強信息披露、投資者關系管理等對內監督賦能和對外價值傳播效能。
但西安銀行信披風波不斷。
今年9月底,證監會陜西監管局對西安銀行及相關責任人出具監管警示函,指出其公司2020年至2022年資產負債表中“金融投資”科目下部分金融資產分類不準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信披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陜西證監局還要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應認真汲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財務信息披露質量,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隨后的2024年三季報中,西安銀行又“造烏龍”。三季報的現金流量表顯示,至三季度末,西安銀行“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為5.56億元。而中報里,項目現金支出為5.87億元。即西安銀行職工三季度不僅不領薪酬,還付費3000萬上班。11月28日,西安銀行發布公告,將該項更正為8.06億元。
在今年10月份上交所公布滬市上市公司2023至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評價結果中,西安銀行獲評B級。
整體來看,在參與此次評價的2247家上市公司中,獲得A級評價的公司有425家,占比19%;獲得B級評價的公司數量為1437家,占比達64%。獲得C級評價的公司有385家,占比17%。

獨董違規任職 監管指出公司治理不規范
監管機構曾指出西安銀行存在公司治理不規范問題。今年4月,證監會陜西監管局發布對西安銀行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通知書提到,西安銀行存在兩名獨董早在2022年11月已連續任職滿6年以上,但其中一名已辭職但公司仍未補選,一名繼續任職且依舊領取津貼。
根據去年9月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明確獨立董事原則上最多在三家境內上市公司任職,且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六年;獨立董事占董事會成員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此外,西安銀行還存在獨董“過勞服役”的情況。今年5月,西安銀行一位獨董6年任期屆滿辭任,但彼時,其仍在西安銀行以外的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獨立董事。
根據西安銀行公司章程中規定,“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可以設副董事長。本行董事長和行長應當分設。”
但目前,西安銀行董事長、行長“一肩挑”已超過一年。
2023年9月,西安銀行發布董事長辭任公告,稱時任董事長因到退休年齡,向董事會請辭。同時,在新董事長到任并獲得監管資格批復正式履職前,暫由該行行長梁邦海代為履行董事長和法人代表相關職責。
今年7月,陜西金融監管局核準梁邦海的公司董事長任職資格,但在公司聘任新任行長前,仍由梁邦海代為履行行長職責。
此外,今年4月,西安銀行公告稱董事會秘書因工作調整原因辭任,在公司董秘空缺期間,暫由梁邦海代為履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今年9月,西安銀行副董事長、執行董事王欣到齡辭任。至此,西安銀行董事長身兼行長、董秘以及董事會唯一執行董事多重角色。
西安銀行是陜西省內唯一一家上市銀行。今年前三季度,西安銀行營收55.29億元,同比增長9.69%,歸母凈利潤19.27億元 同比增長1.14%;總資產規模4497億元,在陜西省內銀行中排第三,僅次于長安銀行和秦農商行。
目前,公司暫未獲得MSCI ESG評級。在國內萬得ESG評級中,西安銀行獲評BB級別,綜合得分行業排名65/66,在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三個維度得分均落后于商業銀行平均。
圖:Wind ESG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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