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生態環境部等六部門發布關于規范再生銅及銅合金原料、再生鋁及鋁合金原料進口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公告提到,符合附表要求的再生銅鋁原料不屬于固體廢物,可自由進口。附表中不同種類的再生銅鋁原料不允許混裝,報關時同一報關單下不允許申報不同種類的再生銅鋁原料;不同類別的散裝再生銅鋁原料不允許混裝,當不同類別的再生銅鋁原料有獨立包裝時可以混裝,但應分類放置。公告自2024年11月15日起實施。



責編:史健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10月24日,生態環境部等六部門發布關于規范再生銅及銅合金原料、再生鋁及鋁合金原料進口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公告提到,符合附表要求的再生銅鋁原料不屬于固體廢物,可自由進口。附表中不同種類的再生銅鋁原料不允許混裝,報關時同一報關單下不允許申報不同種類的再生銅鋁原料;不同類別的散裝再生銅鋁原料不允許混裝,當不同類別的再生銅鋁原料有獨立包裝時可以混裝,但應分類放置。公告自2024年11月15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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