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期7天,被‘雷軍’罵了8天?” “十一”期間,一批以“雷軍”的聲音為配音的視頻在社交媒體上快速傳播,除了吐槽國慶過得太快、堵車太煩以外,一些“AI雷軍”化身游戲npc,言辭犀利且常常語出不遜。這些聲音以假亂真,以至于有網友在雷軍本人微博下留言,“雷總,最近你怎么在罵人”,雷軍迅速回復了三個憤怒的表情。
在“AI雷軍”事件之前,AI在聲音領域因技術濫用、侵權等問題曾引發國內外的聲討。今年1月,多名巴西配音演員發起抵制運動呼吁對影視行業中AI的使用進行監管,在國內“AI孫燕姿”等網友篡改歌手演唱視頻的傳播也引發了諸多爭議。
今年4月,北京互聯網法院對全國首例“AI聲音侵權案”做出了一審判決,判決中提到,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聲音,如果能使一般社會公眾或者相關領域的公眾根據其音色、語調和發音風格,關聯到該自然人,可以認定為具有可識別性。
暨南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吳雨輝向南都記者表示,“雷軍AI聲音熱傳現象”是典型的深度偽造行為,需要在源頭上加強對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商的監管,要求其切實履行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等規定。
國慶7天被“AI雷軍”罵了8天?
國慶期間,一批以“雷軍”的聲音為配音的視頻在社交媒體上快速傳播,除了吐槽國慶過得太快、堵車太煩以外,一些“AI雷軍”化身游戲npc,言辭犀利且常常語出不遜。
國慶期間,“雷軍AI配音”話題在抖音平臺的瀏覽量過億,B站上相關創作也已超過上百條,不少網友戲稱,“國慶假期7天,被‘雷軍’罵了8天”。
在雷軍的微博評論區中,連日來也有不少網友留言詢問此事。10月7日,有網友留言詢問雷軍,“雷總,最近你怎么在罵人”,雷軍迅速回復了三個憤怒的表情。

10月9日,小米公關部總經理王化在微博上公布了雷軍“金光閃閃名場面”這個經典梗的完整視頻,并澄清大家“被目前網絡中斷章取義的五個字給誤導了”。隨后有網友在評論區呼吁,“把‘雷軍 AI’ 語音罵人的事情先解決一下”,王化評論回應稱已將此事轉給了小米法務部。
目前,南都記者檢索視頻平臺,相關罵人視頻已不見蹤影。
涉事軟件平臺仍未下架“雷軍罵人AI”
在“AI雷軍”事件中,不少網友曾在發出的視頻評論中提及,自己是使用了reecho睿聲聲音軟件來制作相關惡搞視頻。
南都記者登錄睿聲官網的聲音市場看到,用戶自創的社區角色中除了雷軍以外,還有周杰倫、成龍、劉亦菲、馬云等名人。用戶在語音生成功能中,只需輸入一段文案,即可快速生成一段相關語音,可以選取上述名人的聲音來讀出輸入的文案,效果非常逼真。

南都記者隨意點開一個“AI雷軍”語音,該語音開頭便使用不雅用語,并提到“最煩你們這些打游戲喜歡犟嘴的畜生了”。目前,該語音已經被使用了3.7萬次。南都記者實測發現,截至發稿時間,該雷軍相關的AI聲音仍可生成和下載,并未下架。

南都記者采訪獲悉,reecho睿聲聲音軟件由深圳言域科技有限公司開發,該公司于9月30日曾獲得奇績論壇的天使輪投資。言域科技創始人兼CEO謝偉鐸告訴南都記者,該公司目前已接到了小米公司的聯系,正在配合對方訴求對涉及侵權的用戶內容做告知和下架等處理,對于其它可能涉及侵權的內容也正在逐步排查處理中。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網絡上流傳的“三只羊”盧某某在酒后發表的一段言論,其中對“三只羊”處理客訴問題、競爭對手等發表了相關看法,還提及“與三只羊女主播之間的不正當關系”,一度引發了熱議。后續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發布公告稱,該錄音系被人用AI軟件偽造克隆。該公告還提到了克隆的具體手段:犯罪嫌疑人利用從互聯網下載的音視頻資料,杜撰三只羊盧某某酒后言論腳本,先使用AI工具訓練生成假冒盧某某的音頻(其中出現的女聲也系AI工具訓練生成),后用視頻軟件合成音視頻,并通過網絡發布,形成謠言大量傳播。
9月27日,reecho睿聲通過官方賬號表明,自己正是“三只羊盧某某錄音門”事件背后的大模型平臺,犯罪嫌疑人通過三只羊此前直播片段的約30秒錄音進行克隆,并通過文本進行了生成。

“AI聲音侵權”已有判例
在“雷軍AI”事件之前,AI在聲音領域因技術濫用、侵權等問題曾引發國內外的聲討。
今年1月,多名巴西配音演員為呼吁對影視行業中AI的使用進行監管,曾聯合發起抵制運動。在國內,除了“AI孫燕姿”以外,網友篡改歌手演唱視頻的傳播也引發了諸多爭議。目前,AI在聲音方面的應用仍有不少灰色地帶,諸多視頻經過二次甚至是多次篡改、傳播,導致溯源環節長、當事人維權成本高。
今年4月,對于全國首例“AI聲音侵權案”,北京互聯網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在該案件中,配音師殷某發現,一款叫“魔音工坊”的配音APP將自己錄制有聲書的聲音AI化后以“魔小璇”的名義對外出售牟利。其中,自2021年9月7日至今,在短劇視頻“小禾侃劇”的賬號里,自己“被AI的聲音”已經使用在了119部作品里。
原告配音師殷某稱,自己從未對“魔音工坊”的行為有過授權。溯源發現,殷某曾受中廣影音(北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委托錄制了3本書的音頻,該公司又將音頻提供給微軟(中國)有限公司,后者將殷某的聲音進行AI化處理后,生成了“曉萱”文本轉語音產品,并向兩家其他公司授權對外出售。之后,殷某“魔音工坊”所屬的公司直接調取該文本轉語音產品生成“魔小璇”的文本轉語音產品,并在該平臺使用。殷某認為,在未經自己授權的情況下,上述五家公司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自己的聲音權益。
南都記者關注到,該案雖加入了AI元素,但爭議焦點在于上述五家公司的行為是否構成了對自然人的聲音權益侵犯的議題中。根據審判文書,法院認為,自然人聲音以聲紋、音色、頻率為區分,具有獨特性、唯一性、穩定性特點,能夠給他人形成或引起一般人產生與該自然人有關的思想或感情活動,可以對外展示個人的行為和身份。自然人聲音的可識別性是指在他人反復多次或長期聆聽的基礎上,通過該聲音特征能識別出特定自然人。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聲音,如果能使一般社會公眾或者相關領域的公眾根據其音色、語調和發音風格,關聯到該自然人,可以認定為具有可識別性。
而在該案中,被告軟件公司系僅使用原告個人聲音開發涉案文本轉語音產品,而且經當庭勘驗,該AI聲音與原告的音色、語調、發音風格等具有高度一致性,能夠引起一般人產生與原告有關的思想或感情活動,能夠將該聲音聯系到原告本人,進而識別出原告的主體身份。
惡搞“AI雷軍”已構成侵權
暨南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吳雨輝向南都記者表示,“雷軍AI聲音熱傳現象”是典型的深度偽造行為。“網友的惡搞行為顯然是對雷軍先生個人的權益侵害,如果這些視頻沒有清晰標注‘深度合成’字樣的話,更是對社會公共利益的侵害。為了防止此類事件引發更嚴重的社會危害,需要在源頭上加強對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商的監管,要求其切實履行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等規定。”
而上述的AI聲音侵權第一案,則是讓人們直觀地認識到了一種新的聲音權益使用方式,尤其是意識到其與著作權的差異和相通之處。“生成類似他人風格的作品未必構成著作權侵權,但是生成類似他人聲音的作品則構成人格權侵權。這一判決有助于推動聲音權保護立法和實踐的進一步完善,在聲音識別比對標準、聲音權商業化、普通人聲音權保護等方面做出更多的探索。”吳雨輝稱。
吳雨輝還提到,目前已有法律對AI聲音進行規范和限制。“在私人權利保護方面,AI聲音涉及到他人聲音權的侵犯,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使用他人聲音應當取得許可;在公共利益保護方面,未經許可的AI聲音生成實際上是一種深度偽造行為。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定,未經許可以他人聲音生成AI聲音是違法行為;生成AI服務提供商如未盡到標記義務和審核義務,未及時采取處置措施,也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采寫:南都記者 林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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