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1 月 15 日消息,公安部 11 月 10 日公告,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標準制修訂計劃,公安部已組織完成了《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的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其中,新能源汽車部分增加一條“乘用車每次上電 / 點火后(發動機自動啟停除外),應處于百公里加速時間不小于 5s 的默認工作狀態”,引發網友熱議,相關話題在互聯網迅速發酵。
對此,《意見稿》起草工作組相關負責人向《財經》表示,外界普遍理解出現明顯偏差。該負責人強調,“默認工作狀態”才是這一條款的核心,而非“禁止 5 秒內加速”。這意味著,一輛車能否具備 3 秒、4 秒甚至更快的加速能力,并未被寫入限制;受到規制的,僅是車輛在啟動瞬間的動力釋放方式。
上述負責人透露,此次調整的背景是,近年來,新能源汽車銷量越來越大,這些車輛在起步階段的動力爆發普遍更快,給普通駕駛者帶來更高的操作門檻。“此次調整涵蓋所有能源技術路徑的乘用車,但在《意見稿》編制說明中之所以特別強調新能源車,是因為,近年來,與起步相關的失控事故明顯增多,并且多發生在這些車輛上。而傳統燃油車達到極高性能的多為超豪華車型,市場存量小,但同樣存在隱患。”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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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IT之家此前報道,征求意見稿還進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車運行安全要求,以保障新能源汽車安全高質量發展。
一是增加 A 型電力再生式制動系統要求,規范“單踏板”模式應用。增加“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和多用途貨車在驅動擋下松開加速踏板后,在平坦、硬實、清潔、干燥且輪胎與地面間的附著系數大于或等于 0.7 的混凝土或瀝青路面上行駛時,整車制動減速度應小于或等于 0.8m/s。二是增加踏板誤踩加速抑制功能要求,要求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載客汽車應具備踏板誤踩加速抑制功能。在靜止、蠕行時能夠檢測,抑制動力輸出并通過一個明顯的信號裝置(例如:聲或光信號)提示駕駛人,減少誤踩加速踏板導致的事故。三是增加車載娛樂系統安全應用技術要求,要求汽車行駛速度超過 10km/h 時,駕駛人側顯示屏應關閉和禁止開啟娛樂影像播放和游戲功能。四是增加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安全要求,明確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動力電池應符合 GB 38031 的規定,車身設有定向泄壓和壓力平衡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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