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娃哈哈或將啟用新品牌“娃小宗”的消息登上微博熱搜。
據(jù)一份落款為杭州娃哈哈宏輝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的內部通知顯示,為維護“娃哈哈”品牌使用的合規(guī)性,公司決定從2026年新的銷售年度起,更換使用新品牌“娃小宗”。

通知文件。
杭州娃哈哈宏輝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系宏盛飲料集團全資控股的孫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馥莉。但杭州娃哈哈宏輝食品飲料有限公司與“娃哈哈”系列商標持有人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并未有股權關聯(lián)。
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網(wǎng)站公示信息顯示,宏盛飲料集團共計申請了46個“娃小宗”系列商標,覆蓋了商標注冊的45個全部類目。但目前“娃小宗”系列商標均未完成注冊流程,絕大部分尚處在“初審公告中”。
其中,與飲料行業(yè)相關的第29、第30、第32類商標,均曾在今年6月份和8月份被相關方提起了“商標異議申請”。
根據(jù)《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馳名商標保護、禁止他人搶注、與在先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提出異議。

異議申請記錄。
關于商標異議申請人的身份信息,目前暫無公開信息。
公開信息顯示,除了宏盛飲料集團外,另有深圳市壹卡會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化州市恒展橘紅有限公司、九江圣泉科技有限公司、新吳無影云電子商務中心、河南妙珍妙醫(yī)健康產(chǎn)業(yè)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也在申請名稱為“娃小宗”的相關商標。
但是上述5家公司商標申請時間均在宏盛飲料首次申請“娃小宗”商標之后。這5家公司均不是飲料生產(chǎn)企業(yè),其中化州市恒展橘紅有限公司在淘寶銷售化橘紅(一種中藥材)制作的保健食品,河南妙珍妙醫(yī)健康產(chǎn)業(yè)有限公司經(jīng)營功能性保健品、駝奶粉、羊奶粉等產(chǎn)品代加工。

化州市恒展橘紅有限公司申請的“娃小宗”商標信息。

深圳市壹卡會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申請的“娃小宗”商標信息。
除了“娃小宗”之外,宏盛飲料還正在申請“宗小哈”“娃小哈”等系列商標。
杭州娃哈哈宏輝食品飲料有限公司在上述通知中表示,更換使用新品牌“娃小宗”的原因是:復雜的歷史相關問題不能在近期得到有效的解決,導致公司經(jīng)營始終暴露在相關法律風險之下。
關于“娃哈哈”商標的使用,杭州娃哈哈宏輝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稱,須獲得娃哈哈集團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否則任何一方均無權使用(“娃哈哈”商標)。
今年2月,娃哈哈集團發(fā)布聲明稱,“娃哈哈”系列商標共計387件正在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申請由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轉讓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前者公司第一大股東系杭州上城區(qū)國企,后者公司控股股東則為宗馥莉全資控股企業(yè)。
對于“娃哈哈”商標被轉讓一事,此前娃哈哈集團員工維權聯(lián)絡委員會回應九派財經(jīng)記者采訪時表示,“娃哈哈”商標經(jīng)過多個裁判文書確認,應歸屬于國有相對控股的娃哈哈集團公司。
員工維權聯(lián)絡委員會認為,對于娃哈哈集團與法國達能集團所代表的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就“娃哈哈”商標歸屬問題所產(chǎn)生的爭議,杭州仲裁委員會已于2007年12月6日作出裁定,明確認定由于國家商標局未予同意,娃哈哈集團與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于1996年2月29日簽訂的《商標轉讓協(xié)議》已經(jīng)終止。對于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此后提起的撤銷仲裁裁決訴訟請求,也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
根據(jù)《中國企業(yè)家》雜志9月15日援引知情人士的報道,上述“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一事已被暫停。(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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