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7日晚帕瓦股份(688184)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120250030號),張寶收到中國證監會對其送達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1120250031 號),公司及張寶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張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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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市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證券維權團隊的沈濤律師介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都是嚴重侵害中小股民權益的行為,一旦證監會調查確認其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受損投資者都可以要求上市公司給予賠償,目前其團隊正通過微信yingke187接受股民咨詢和索賠登記,凡是在2025年3月25日收盤前買入上述帕瓦股份股票的投資者均可聯系了解相關事宜。
沈濤律師介紹,帕瓦股份進入2025年以后接連出現重大利空事件,先是于2025年3月25日晚發布《關于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又于2025年4月29日晚發布公告稱被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對2024年度財務報告出具非標審計報告,2025年8月公司原董事長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公安機關立案,2025年9月7日公司及張寶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隨著公司利空事件不斷被曝光,帕瓦股份股價也是一路下跌,致使廣大股民遭受重大損失。
公開資料顯示,浙江證監局2025年3月25日出具《警示函》的主要依據為在浙江證監局現場檢查中發現帕瓦股份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少提存貨跌價準備、虛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導致 2023 年年報及 2024 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信息披露不準確。而審計報告被出具非標意見及否定意見的原因也可能與原董事長張寶職務侵占有關。資料顯示,張寶1971年出生,曾任中南大學冶金與環境學院黨委書記、中南大學冶金與環境學院博士生導師等職務,于2022年20月出任帕瓦股份董事長。根據張寶出具的《資金占用情況說明》記載,張寶通過以廢公允價格向供應商多付工程款及設備款的形式占用公司資金達1.41億元,2025年8月張寶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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