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消息,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8月16日發布《關于治理賬號“假冒仿冒”行為的公告》。
微信方面表示,為進一步打造綠色、健康的網絡環境,保障平臺的內容生態和用戶體驗,根據《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和《關于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微信公眾平臺對仿冒官方機構、新聞媒體、行政區域及職業資質的情況,展開持續治理。自7月26日治理行動開展以來,共駁回違規命名申請約32401個,處理有相關違規行為的微信公眾賬號419個,典型案例如“溫*巡查”“**市民網”“瑞*”“主編**”等。
賬號“假冒仿冒”行為示例如下:
假冒仿冒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

假冒仿冒新聞媒體組織

違規使用行政區域名稱

無資質使用職業名稱

同時,微信官方呼吁廣大創作者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平臺運營規范,合理、合規使用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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