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科技局獲悉,日前,成都市科學技術局、成都市財政局修訂并印發了《成都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激發科研人員的創造性和創新活力,提升市級財政科技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績效。
《管理辦法》共九章五十條,對成都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全生命周期過程進行了詳細規定,著重完善了指南編制和項目組織、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創新活力、創新服務和監管推動放權落地落實、完善項目全過程閉環管理四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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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
發揮企業“出題人”“答題人”“閱卷人”作用
企業是創新的主體。此次,《管理辦法》在指南編制、項目組織、項目評審和驗收等項目管理的各階段均十分突出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
在指南編制階段,發揮企業“出題人”作用。
《管理辦法》提出:“市科技局圍繞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各產業(行業)領域科技攻關、平臺建設任務和目標,會同相關產業(行業)部門梳理并確定擬重點支持的領域和方向,面向區(市)縣科技主管部門或社會發布科技需求征集通知,開展科技需求儲備工作。”“市科技局會同相關產業(行業)部門、需求提出代表企業(單位)、有關專家,對征集到的科技需求進行梳理,經充分論證咨詢后,形成建議指南。”
這意味著,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重點方向和領域,政府進一步完善科技企業科技創新需求征集渠道,企業通過區(市)縣科技主管部門、行業部門或企業直報市科技局的方式,把企業重大科技創新需求納入相關科技計劃項目征集的指南,在指南論證階段,企業與產業(行業)部門、專家、市科技局一并作為論證主體,共同凝練優化指南關鍵問題,確保項目既貼緊企業“技術痛點”,又契合成都重點發展的領域和方向。
在項目組織階段,保障企業“答題人”權益。賦予企業對所申報項目的技術路線制定權、攻關任務分解權、參與單位決定權和項目資金分配權。
《管理辦法》還規定:“以科技成果產品化、工程化、產業化為目標任務的項目,原則上應采用企業主導的產學研合作方式組織實施。”“指南申報時長不少于15個工作日。”這不僅保障了企業在項目中的主導實施地位,還充分保證了企業具有充足的“答題”時間。
此外,在申報、評審、公示、立項、驗收等項目全生命周期各環節,對于企業提出的異議,管理部門調查核實后據實調整并及時向企業反饋,充分保障企業申訴權。
在項目評審和驗收階段,突出企業“閱卷人”地位。
對遵循市場化評價標準、符合政策性兌現的項目,企業取得成果或者服務績效后,經履行審核等程序后直接予以立項支持,不開展項目評審。采取“揭榜掛帥”組織的項目,需求企業作為用戶代表,深度參與項目評審論證和驗收標價,同時驗收評價要求在真實應用場景中實施,確保攻關成果能切實解決真實需求。定向委托實施的重大科技任務,可由牽頭單位自主組織評審、自主組織驗收。
深化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
為科研人員減負松綁、放權賦能
最大程度激發創新活力,《管理辦法》還下放管理事權、減輕事務性負擔、減免客觀原因導致失敗的責任,讓項目單位和科研人員可以無憂上陣、全身心投入科研攻關。
管理事權進一步下放。
比如,《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項目牽頭單位及項目負責人職責,提出:“項目負責人承擔項目組織、協調、執行等具體工作。”將項目組人員調整權、技術路線調整權、自籌經費科目間預算調劑權、財政資金中除設備費外的其他費用調劑權下放項目負責人,同時,將合作單位調整權、合作單位間經費預算調整權、財政經費中設備費調劑權下放牽頭單位。
事務性工作大幅壓減。
針對預算編制,《管理辦法》規定:“直接費用分為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三類,直接費用中除50萬元以上的設備費外,其他費用只提供基本測算說明,無需提供明細。”“實行‘包干+負面清單’制管理的項目不編制預算。”
這意味著,預算編制時,經費科目由9個類別合并為3個類別,除50萬元以上的設備費外,其他費用無需提供明細。預算評審和項目評審一并開展,不再單獨實施,不再單獨打分。“包干+負面清單”制管理的項目不編制預算。
還有更多細節值得關注。比如,事項調整全流程通過項目管理系統向市科技局報備,無需再線下報紙件,從“一次辦完”升級為“一次不跑”;實施周期1年以下(含)的項目原則上不開展過程檢查;項目到期后實行一次性綜合驗收評價,不再分別單獨開展項目驗收和績效評價,減少對企業打擾。
此外,《管理辦法》還規定科研失敗責任免除的具體情形,提出:“在項目執行期間,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已盡到勤勉義務,但因客觀原因無法完成合同書約定主要任務或繼續推進,符合相關情形的,作終止實施處理。”完善科研容錯機制,讓失敗“有路可退”,激發創新主體創新活力。
同時,放寬成果和經費認定期限。由原先合同簽訂之日起向前追溯至申報之日起;項目實施期結束時,應付未付或預計發生的必須支出經費一并納入項目經費支出予以認可。
推動政策直達快享
降低企業享受政策成本
如何讓企業更加高效、便捷地享受政策紅利?此次《管理辦法》也從多方面積極創新服務方式、改革傳統做法,降低企業享受政策成本,推動政策直達快享。
一方面,政府刀刃向內,從“被動管理”到“主動服務”。《管理辦法》提出:“市科技局充分利用全市信息共享機制,采取自行調取項目申報單位登記/許可類信息、復用已采集數據等方式,對申報材料進行精簡,減輕項目申報單位負擔。”
此外,還將進一步深化全程網辦,項目全過程納入項目系統線上管理和服務,減少跑動、方便查詢、提升透明度;通過“短信+郵件”主動提醒企業重要事項;強調資金到位時限,明確資金下達后,須在30日內撥付至承擔單位。
另一方面,對標先進做法,還對從“企業等政策”到“政策等企業”、從“企業找政策”到“政策找企業”作出了規定。《管理辦法》提出:“對審核立項項目,有條件的實行‘常年申報’,審核比對數據可通過數據共享機制獲取的,探索‘免申即享’。”
這將改變過去“政府發通知、企業來申報”做法,有條件的審核類項目推行常年申報,企業隨到隨申、無需再擔心錯過申報期,從“壩壩宴”優化為“流水席”;比對數據齊全的實行免申即享,企業僅需一鍵確認意愿及賬戶信息,即可享受政策,從“最多跑一次”優化為“最多點一次”。
紅星新聞記者 彭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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