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文|小福 編輯|樸芳
今年兩會,人工智能(AI)成為了新一任高頻詞匯。
面對已經洶涌而至的AI風口,各行各業代表都圍繞AI技術建言獻策。而在此之中,針對人工智能生成內容(AIGC)方面的規范、預防和治理成為了多個代表委員關注的話題。
作為影視行業的風向標之一,每年兩會上相關委員、代表的新提案、建議都會成為行業下一階段的關注焦點。今年,這個關鍵詞輪到了AIGC監管。
AI規范化成兩會熱點議題
我們篩選了一些兩會代表、委員的重點發言。
3月4日,全國人大代表、小米集團創始人、董事長兼CEO雷軍在社交平臺上公開了他今年的5條兩會建議,其中便包括一條破加強“AI換臉擬聲”違法侵權重災區治理的建議。

雷軍表示,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技術的快速發展,推動了“AI換臉擬聲”在影視、廣告、社交等領域廣泛興起,成為社會喜聞樂見、傳播力強、易成熱點的技術應用。“但同時也看到,‘AI換臉擬聲’濫用成了違法侵權行為的重災區,易引發侵犯肖像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以及詐騙等犯罪行為,不利于構建‘以人為本、智能向善’的人工智能發展生態。”
雷軍建議加快單行法立法進程,在安全與發展并重的基礎上提升立法位階;強化行業自律共治,壓實平臺企業等各方的責任和義務;加大普法宣傳的廣度力度,增強民眾的警惕性和鑒別力。
去年因AI換臉“深受其害”的全國政協委員、演員靳東,同樣在3月5日的政協小組討論上回應了AI換臉導致的詐騙問題。靳東表示:“一些喜歡我影視劇的觀眾,被AI換臉視頻騙得很慘,這個性質非常惡劣。希望能建立更好的規則。”

全國人大代表,TCL創始人、董事長李東生帶來的關于加強AI深度偽造欺詐管理的建議就提供了一個不錯的思路。
他表示隨著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深度偽造技術也快速發展。要規范對于這一新興技術的不當利用行為,有必要要求深度合成服務提供商對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進行強制標識,減少惡意濫用,并厘清責任、對違法犯罪行為追責。
除此之外,李東生還建議明確對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服務商未履行標識義務的懲罰制度,完善對深度合成內容服務提供商未按要求進行標識的行為界定、分類細則,以及相應的處罰標準。
針對眾多代表所提及的AI相關版權爭議、“換臉”詐騙等新現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監事長呂紅兵認為,人工智能立法面臨技術飛速發展帶來的調整對象不確定性等,制定一部既要解決當下問題,又能充分考慮長遠的人工智能法難度極大。可選擇生成式人工智能這一社會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切口”,盡快推進“小、快、靈”立法,早些出臺行政法規。
行業風口,更需規范化“矯正”
在代表、委員們頻頻提及AIGC監管的另一面,是對我們影響日益加深的AI技術。
在前陣子上舉辦的首屆中國電視劇制作產業大會上,許多資深影視從業者都在活動中暢想AI應用前景。內容公司、視頻平臺忙著利用AI工具降本增效、提高產能,眾多創作者更將AI作為得心應手的創作工具,探索新藝術表達的可能。
中制協副會長兼青工委主任、著名制片人、編劇白一驄在論壇中直言AI現狀:“當番茄+豆包+即夢一鍵生成視頻,觀眾自選演員、畫風定制內容時,我們行業就完蛋了。”
而現實之中,AI技術已然成為了影視行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從影視作品的前期制作、后期賦能到由AI工具全程生成的影視內容,無論是院線電影、長劇還是“跨世代”的AI短劇,AI技術的急速更迭沖擊著影視行業,也改變著影視行業的生產思路。

然而在AI技術飛速發展之時,伴隨而生的,還有AI時代不可避免的技術濫用、法律合規等等層面的新問題。
有關濫用AI的爭議素來已久。
以雷軍、靳東為代表的許多知名人士,都曾遭遇遭到換臉、冒用聲音等技術濫用,進行網絡侵權乃至詐騙犯罪。就在近日,某線上游戲平臺還利用AI換臉、擬聲技術,將古天樂、林峯的肖像、聲音及過往視頻片段,合成制作為帶有賭博性質的代言宣傳片。

而曾經風靡一時,引起許多網友關注的AI爆改經典影視作品片段,不僅造成了對原作內容的權利侵害,也對許多普通觀眾造成了混淆視聽的不良影響。
當我們試著把目光拉向更遠,將AI從增效工具進一步轉化為更廣泛運用的影視、內容生產工具時,也不可避免地要解決更復雜的版權歸屬問題。
近日,騰訊旗下AI助手“元寶”因用戶協議中知識產權條款的多次修訂在網上引發一陣爭議。在之前的一版《用戶協議》中,騰訊元寶規定用戶上傳生成內容將授予騰訊公司及其關聯方一項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許可/再許可的、非排他的、無地域限制的、永久的、免費的許可使用權,而騰訊方面可以將內容用于商業或其他用途。
盡管在爭議后騰訊已經“三次變臉”修正了這一條款,但此舉仍然引起了許多網友對AI模型創作內容的授權邊界、平臺商業化權限及版權歸屬等核心問題的關注。
隨著各類AI模型如雨后春筍般涌現,AI用戶群體的持續擴張,勢必需要更加全面、健全的法律法規以保證各方權利以及整個行業的良性發展。這一點,對于愈發依賴AI技術的影視行業而言尤其重要。
然而在現有法律體系之下,AIGC的內容歸屬、濫用監管仍處于相對模糊的地帶。既關乎AI企業合規,更暴露了整個AI行業的監管缺失。
這也讓AI規范化變成了一件更加迫在眉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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